卖家成长回应关于美国商标补充令常规问询的声明

雨果跨境获悉,在日前跨境电商行业关于“53000暴雷商标”事件的热议中,卖家成长被传“受到USPTO制裁”引起关注。日前卖家成长对此做出官方声明,原文如下:

近日,关于美国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USPTO)发布的Show Cause Order补充令事宜,被部分人员恶意利用,夸张解读,谣传我司受到USPTO制裁,造谣我司代理的商标全部被撤销,此类谣言不仅严重损害我司形象,更无端引起部分卖家的恐慌焦灼。现我司就此次补充令做出如下公告,以正视听:

一、本次系USPTO针对2022年商标问询事宜发出的答复、补充说明以及指引,并非谣传受到制裁

USPTO所发出的这篇官文,是USPTO在2022 年9月22日Show Cause Order发布后,针对2022年提交答复以及与USPTO沟通的补充说明和下一步指引。

本次补充说明令指正了历史提交商标的更多细节,要求继续提供书面答复、论据和证据,以及根据USPTO网站使用条款采取纠正措施。这是一场周期较长的答辩过程。

综上所述,我司正在正常审查中,并不存在所谓我司被美国知识产权局制裁的情况,相关传言均系谣言。

二、我司正针对美标问询事宜积极答辩和充分沟通

正如上文所说,本次补充说明令实际上只是对去年商标问询事宜的进一步沟通指引,这是一场长周期答辩过程。在此过程中,针对客户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我们有专门的解决方案,我司将与客户共同面对,竭力保障商标和店铺不受影响。

三、美国商标注册已是行业中共同的问题,我司早已洞察到合规隐患,对此,我司不回避,稳处理

无论是过去一年与USPTO的沟通还是本次补充说明的官文,我们都比同行更深刻的洞察到了历史商标注册的合规隐患,我司在过去的一年里专门成立了解读团队一个一个走访客户并宣讲风险,这也是整个行业无论跨境服务商还是传统商标代理的共性问题(我司清楚并掌握同行律师及操作方式,如遇同行恶意造谣和基于营销目的误导客户,不排除会在与USPTO沟通中同步申请并案调查),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几点:

1)签名规则

USPTO规则要求提交给USPTO的所有商标事项签名文件必须符合规则,并且必须亲自签名或电子签名必须由指定签字人亲自输入。

解读:即非商标持有人亲自签名的注册、转让、转代理、答复均不符合规则,从2021年1月我们就开始纠正新注册的风险并于2022年9月实现全面规避,但今天同行的转代理和转让依旧大量代签行为。

2)使用声明规则

不准确或虚假的使用声明或善意意图使用声明,或由虚假或模拟样本或不当签名支持的使用声明,不符合申请基础要求,并使申请从头开始无效,任何由此产生的注册无效。对于基于使用的申请,该商标必须在申请提交之日起处于使用状态,并且必须提供该商标在商业中实际使用的样本;对于意图使用申请,申请人必须具有在商业中使用该商标的善意意图,并且必须最终在商业中使用该商标,并提供证明该使用的样本。

解读:即提供的使用证据和销售链接必须是真实在商业中使用的,过去大部分同行和客户低价注册大部分是不真实的,现在仍有大量同行在提供服务商制作的使用证据和临时制作的销售链接。

3)非美国执业律师规则

非美国执业律师的个人不得(1)向申请人或注册人提供有关提交美国商标申请或申请相关文件的建议;(2)准备或起诉任何美国商标申请、回应或注册后维护文件;(3)签署对申请的修正案、对商标局行动的答复、对局长的请愿书或更改通信信息的请求;(4)授权对申请或注册进行任何其他修改、在美国专利商标局进行诉讼的外国申请人、注册人或当事人必须由在美国执业的合格律师代表。

解读:除了签名提交外,国内代理及工作人员不允许向商标申请人提供商标注册的任何法律建议,必须由律师亲自提供,今天无论跨境服务商还是传统商标代理都无法完全规避,我们已经让优质客户直连美国律所。

4)律师风险提示

当某一位律师接受大量客户的注册申请,以至于在向USPTO提交商标申请之前,该律师无法对客户的商标申请进行充分的审查和制定适当的申请策略。例如,该律师未对代理人提交的商标申请和样品进行适当审查,以确认该商标已在商业中实际使用,导致商标申请出现问题。

解读:中国市场无论大小商标代理均存在USPTO在本次补充问询令中指正的律师问题,从而面临审查风险,我们通过数据实时监控律师代理状态,并且推荐客户选择更多质量好数量少的高成本优质律师,但今天客户仍旧偏好低价导致大部分同行的大部分订单仍然给到低成本律师短时间大量提交。

以上是本次Show Cause Order补充令的解读,针对本次补充令,我司对策如下:

1)针对历史问题商标,我们合伙人和律师在美国与USPTO积极答辩和充分沟通。此外,我司将在12月31日前再次向我司客户更新进展和情况,也会用直播后连载的形式同步;

2)已注册下证的商标如在亚马逊已备案,为了规避商标本身申请缺陷,建议进行真实使用证据和优质律师加类申请;

3)申请中未下证的商标如已实际使用,请用真实的商业使用证据和优质律师进行重新申请;

4)针对2和3客户关心的问题,请联系我司对应的业务经理,业务经理会第一时间协同专业的方案人员与客户一对一沟通,针对具体商标详情给予美国律所重新注册的人工补贴和实施辅助(详情敬请咨询)。

四、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传谣必究

我司发现,本次常规问询事宜,被部分人员/相关主体恶意利用,谣传“USPTO已发出制裁令,涉事商标被撤销”等信息,严重损害我司合法权益,已构成不正当商业竞争行为。我司已保留相关证据,请相关主体即刻停止造谣诽谤行为,删除已发布的不实信息,否则,我司将启动法律程序,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封面图源: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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